最高千萬元!福州高新區發布集成電路產業扶持措施
關鍵詞: 福州高新區 集成電路產業 扶持措施 降低運營成本 研發支持 流片補助 封裝測試補助
2025年9月15日,福州高新區經發局發布《福州高新區扶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措施》,提出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研發支持,MPW、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補助,封裝測試補助等具體扶持措施。
《福州高新區扶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為深入貫徹國家關于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戰略部署,積 極響應福建省及福州市相關產業政策導向,結合福州高新區 實際情況,通過強化創新要素供給,增強企業研發創新能力, 壯大產業發展能級,吸引優質集成電路企業集聚,推動產業 快速發展,進一步提升區域產業競爭力,特制定本扶持措施。
一、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對租用區自持生產、研發及辦公場地的集成電路企業, 將依據企業實際情況,實行分梯度價格優惠。
二、研發支持
1.集成電路企業購買 IP 用于集成電路線寬≤0.25 微米 等高端芯片研發的,按 IP 購買直接費用的 30%給予補助,單 家企業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
2.對購買 EDA 工具軟件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其實際支出 費用的 3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 300 萬元;對租用集成電路 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EDA 工具軟件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其實際 支出費用的 5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 100 萬元。對從事 EDA 工具軟件研發并實現產業化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 EDA 研發費用的 3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 500 萬元。
三、MPW、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補助
對開展多項目晶圓(MPW)流片的企業,按照不超過流 片費用的 7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 對完成工程產品量產前全掩膜首輪流片的企業,按照不 超過首輪流片費用的 4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 500 萬元。
四、封裝測試補助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首年度利用符合條件的生產線進行 封裝測試的,按封裝測試費用的 50%給予補助;每家年度補 助總額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五、附則
1.本扶持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方案發布之日參照本措施執 行。由福州高新區經濟發展局負責具體實施和解釋工作。
2.每年由區經發局和財金局聯合發布申報指南,明確申 報時間、申報條件、申報程序,并組織實施。
3.以上獎勵政策與區其他同類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如 有重復,按就高原則執行,單家企業累計不超 1000 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