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芯"動向:集成電路產業政策修訂版正式發布
關鍵詞: 珠海集成電路產業政策 設計業支持 制造業轉型升級 優質企業培育 產業協同發展
2025年9月29日,《珠海市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發布,提出支持設計業做優做強、支持制造業企業轉型升級、加快培育優質企業、支持提供公共技術服務、支持琴珠澳產業協同發展、支持集成電路人才集聚、支持多元化金融服務等具體措施。
《珠海市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具體內容如下: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戰略部署,進一步推進我市集成電路產業高質量發展,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條 適用主體
在珠海市依法登記注冊,主營業務為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設備、材料、終端應用等環節的企業,以及集成電路領域相關專業服務平臺。
第二條 支持設計業做優做強
(一)支持EDA工具軟件購買、租用和研發。對購買EDA工具軟件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其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300萬元;對租用集成電路公共技術服務平臺EDA工具軟件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其實際支出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100萬元。對從事EDA工具軟件研發并實現產業化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EDA研發費用的3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10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集成電路芯片MPW流片和工程產品首輪流片。對開展多項目晶圓(MPW)流片的企業,按照不超過流片費用的7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300萬元。對完成工程產品量產前全掩膜首輪流片的企業,按照不超過首輪流片費用的5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500萬元,其中采用14納米及以下工藝的,年度最高可達8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鼓勵開展車規級認證。對通過國際汽車電子協會車規級產品測試標準系列(AEC-Q系列)、汽車質量管理體系標準(IATF 16949)、道路車輛功能安全標準(ISO 26262)等的集成電路企業產品或產線,按照不超過實際認證費用的30%給予補助,年度最高2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開源生態建設。對購買基于RISC-V的IP核用于開展高端芯片、先進或特色工藝研發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1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三條 支持制造業企業轉型升級
支持集成電路制造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提升高端化、集約化、智能化、綠色化水平,對企業設備投入給予一定比例補貼,具體按市級技術改造政策執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四條 加快培育優質企業
支持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發展,經獲評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的集成電路企業,符合我市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培育政策的,應給予相應支持。(市科技創新局)
第五條 支持提供公共技術服務
支持提供芯片可靠性測試、芯片仿真驗證、IP資源服務等支撐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公共技術服務,經評審,對企業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30%給予事后補貼,最高300萬元;對非營利性機構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70%給予事前資助,最高5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六條 支持琴珠澳產業協同發展
加強與橫琴、澳門產業互動和對接溝通,推進區域產業協同發展。鼓勵運營總部或研發基地在橫琴、澳門的集成電路領域企業,在珠海布局重大生產制造或者終端應用工廠項目。(市投資服務署、各區)
第七條 支持集成電路人才集聚
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用人主體經珠海渠道申報國家和省級重大人才工程,將集成電路列為支持類產業,在省市人才自評名額分配、市級人才項目綜合評審中給予單列賽道和名額支持。在住房安居、子女教育、體檢醫保、創業融資等方面,為集成電路領域人才(團隊)提供優質服務保障。(市委組織部)
第八條 支持多元化金融服務
(一)用好產業基金。充分發揮珠海基金等產業基金的引領撬動作用,通過項目直接投資或設立行業子基金方式,加大對集成電路產業的投資力度。加強與國家、省集成電路產業相關基金對接,爭取國家、省相關基金資源支持我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發揮科技信貸風險補償金作用。對銀行支持集成電路中小微企業的信用貸款本金部分提供最高300萬元風險補償,具體按市科技信貸風險補償金政策執行。(市科技創新局)
(三)加強普惠金融服務。對我市中小微企業,獲得合作銀行、融資擔保機構發放的銀行貸款、擔保融資的,給予一定額度貸款利息補貼。具體按市四位一體融資平臺風險補償及貸款貼息政策執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九條 附則
本政策措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各責任單位負責具體條款解釋。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與本市其他文件有重疊、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政策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及規定有調整的,適用調整后的有關政策及規定。